|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07年10月16日08:10
民营企业家:新阶层、新使命 编者按:30年,历史的一瞬,却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30年风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经济总量已经跃升至世界第四位。 其中,伴随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民营经济,成为一个亮点。 从“资本主义尾巴”到“有益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党的富民政策引领下,逐渐壮大。截至2006年底,登记注册的全国私营企业近500万户,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解决了新增就业的85%以上。 ●重大政策回顾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必要补充”的论断,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禁区开始被打破。 ·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继续强调的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1988年4月召开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合法地位。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抓大放小”的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的思路。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降低国有经济在某些领域的比重总体进程。 ·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 三十而立。30年前,鲁冠球还只是浙江萧山农村一名“小炉匠”,每天盘算的是如何才能多赚几毛钱;现在,他考虑的则是数万人的生计。 30年来的风雨兼程,鲁冠球的“万向节”不仅占领了美国同类产品1/3的市场,他还聘请了美国前任商务部部长做他的顾问。 在萧山、在浙江、在全国,无数个“鲁冠球”正在崛起。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民营企业家。 几年前,民营企业家又有了另外一个名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这既是对其历史功绩的肯定,也是对其未来的期待。 就业:历史性的贡献 2002年至2006年的五年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4387万人。五年来非公有制企业不仅解决了全部新增就业,还吸纳了国企分流员工。 当安徽小岗村的农民在“生死状”上按下自己鲜红指印的时候,当温州的小商贩天不亮就爬起来为了生计而做起“鸡毛换糖”的生意的时候,当“胡成中牌”电器元件安装进“神五”精密躯体的时候,历史已经记下了他们的功绩。 尽管如此,当我们翻开这些建设者的账本时,还是不禁为他们的成绩击节:今年9月2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给出了三个数据: 一是个体私营企业数大幅度增加,到2006底,登记注册的全国私营企业达到494.7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7.4%;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576万户;资金总额为6515亿元。 二是代表着人民群众自主创业的投资人数大幅度增加,达到1224.9万人;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7.5万亿元。 三是2006年底,私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为6395.5万人,增长9.81%;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5045万人,增长2.95%;两者相加超过1.1亿人。 报告指出,2002年至2006年的五年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4387万人,超过了同期城镇总的就业增加量。也就是说,五年来非公有制企业不仅解决了全部新增就业,还吸纳了国企分流员工。 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不久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谈到可持续发展必须将就业问题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就业或者说充分就业,是任何一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第一目标,因为社会的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改革的前提,所以失业问题在中国显得特别重要。” 在国家不必投资一分钱的情况下,仅2006年私营企业就为国家提供了4110亿元的税收,个体工商户1194亿元,同时又创造工资收入2.1万亿元之多;固定资产投资达37655亿元,占当年全社会投资总额的42.4%。 产业:推动升级 到了二十世纪末期,一批批民企争先恐后跨入各地科技园,生产出了从来不敢想的尖端产品。 在改变环境的同时,民营企业家阶层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正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指出的:“私营企业主要的成员最初主要来自于乡村和城镇社会的较低层,但在1992年以后,具有文化专业知识的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开始大量加入这一阶层,使这一阶层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有了极大提高。” 据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此前在一份讲话中透露:五年来,私人企业投资人数年均增长22.9%,北京最快,年均高达127%,而北京的私企多是知识分子、专家、博士的企业。 人员构成的变化,推动了企业的升级。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民营企业只能生产些低技术的产品,民营经济一度成为低档次、初级经济的代名词。到了二十世纪末期,一批批民企争先恐后跨入各地科技园,生产出了从来不敢想的尖端产品。据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供的信息表明,2006年国家专利局总共收到的310554件专利申请中,41%来自于民营企业。来自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比例分别为23%和12%。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称,民营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 来自科技部的消息也证明了这一点。在过去的20年中,来自于民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占到统计总量的66%,同时,82%的新产品也来自于民营企业。 新农村:新使命 全国工商联的统计,仅2006年民营企业在光彩事业上就投资1247亿元,安排人员479万人,帮助769.8万人脱贫,另外赠物资价值170亿元。 四川的新希望集团、通威集团,内蒙的伊利、蒙牛,山东的得利斯……这些企业有什么共同点?答案是:都是涉农企业。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下,一大批民营企业投身于农村的广阔天地。或采用“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或土地入股或搞“订单农业”等等。正是由于民营经济积极介入,使新农村建设有了更扎实的经济基础。 1978年,我国国民经济活动总量中仅有0.1%属于民营经济部门,而这0.1%的国民经济活动又主要集中在个体劳动者的服务性活动领域,活动内容非常有限。 现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钱包鼓了,民营企业家们不仅努力运用市场经济法则拉动各地农业走向现代化之路,以产业发展回报社会,吸纳更多的人就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以赤子之心,反哺社会。据全国工商联的统计,仅2006年民营企业在光彩事业上就投资1247亿元,安排人员479万人,帮助769.8万人脱贫,另外赠物资价值170亿元。 民营企业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中坚。2006年国家专利局总共收到的310554件专利申请中,41%来自于民营企业。来自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比例分别为23%和12%。在过去的20年中,来自于民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占到统计总量的66%,同时,82%的新产品也来自于民营企业。 ●成长历程 1978年-1988年 关键词:红帽子 从1978年安徽凤阳分地开始,民营经济就在各地萌芽。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并不承认民营经济的存在,这个阶段创业的企业大多挂靠在地方政府或者一些国有单位下面,俗称戴“红帽子”。 1988年-1992年 关键词:摘帽与戴帽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民营经济在这个阶段跌入低谷。 有意思的是,1987年有关部门正式承认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使得一部分早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勇敢的摘掉了头上的“红帽子”,但后来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变,这些企业不得不再次重拾“红帽子”。 1992年-1998年 关键词:下海、全民经商 1992年之后,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经商高潮,不少人辞掉公职投身商海赶潮,“下海”和“全民经商”成为这个阶段最广为人知的词汇。 但由于泡沫太重,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民营经济由刚开始的急剧增长逐步走入稳定期。 1998年至今 关键词:触网、上市 伴随着互联网浪潮的袭来,一批拥有知识、资本的民营企业迅速成为市场的热点。而民营经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解决了生存问题,横亘在其面前的是如何保持持续发展的问题,于是众多民营企业走上了上市的路。(杨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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