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义利兼顾到企业社会责任
今年年初,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领导把2007年定位为理论研讨年或者说总结年,“要坐下来,静下来,研究一下光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问题,以求得创新和突破”;10月,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重点联系地区第三次年会上,企业社会责任和光彩工业园模式被重点提了出来。
至此,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光彩事业在非公经济界高调倡导的又一个重要内容。从倡导义利兼顾,到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光彩事业在实现理念上的升华。
那么二者又有着什么联系和差别呢?
二者之间的联系,也就是相同点是,义利兼顾也好,企业社会责任也罢,都要求的是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要致富思源,要回报社会,这就是说二者有着本质上的一致。
要说区别,二者之间还是有的,而且还不小。
义利兼顾,是当年10名光彩事业发起者倡导的重要光彩理念,也基本反映在其后光彩事业十几年的发展实践中。10多年来,光彩事业的参与者们,本着先富帮后富,本着共同发展,到老少边穷地区投资项目,以开发扶贫的方式,阐述着光彩理念,发展着光彩事业。其中,参与光彩事业的企业家们,过程中扮演着的是“靓角”,颇有“救世主”的味儿。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由于这些企业家和光彩事业项目的到来,许多贫困地区的百姓得到好处,得以脱贫致富,并因此对这些企业家不无感恩戴德。
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它要求民营企业做好更多方面的服务,假设义利兼顾在形式上具有点对点“奉献“特性的话,企业社会责任则要求民营企业全面地服务,既要对企业内部的员工服务,为他们提供好的工作条件,好的福利工资待遇,又要对消费者服务,为他们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还要对社会服务,要守法经营,要依法纳税,要热心、支持和奉献社会公益事业。
而且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家的角色定位也有所改变,这时候你不是“救世主”,你只是在尽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些民营企业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把履行社会责任当做社会和历史赋予自己的“使命”,这是认识的错误。对员工好一点,善待消费者,合法经营,哪一点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应做的分内事情呢?
履行社会责任当前还需要倡导,只能说明我们目前法制机制还不健全,企业伦理道德机制还不完善,民营企业还做得不够。
时光总在前进,当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再需要呼吁时,社会就进步了。从义利兼顾到企业社会责任,是光彩事业自身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