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及所属各基地使用"光彩"称谓的函

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于2000年12月14日接受北京未来尚志软件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北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报,为推动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颁发〈2000〉18号)精神,考虑到两公司申报提出"拟在中西部地区建立软件开发培训基地,培养软件人才",符合光彩事业宗旨,复函同意成立"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并作为光彩事业项目予以联系。同时复函申明我会依据商标法提请对"光彩事业"进行名称保护,已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正式批准,我会拥有准许与取消使用"光彩事业"名称的权利。
  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做了大量工作,初衷和初期效果是好的,得到了相关地方政府的认同和支持。
  鉴于目前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些情况和问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研究决定:取消其光彩事业项目资格,停止光彩未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地使用"光彩"称谓,今后亦不可使用"光彩"名义建立新点和招生。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200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