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总第60期)199 7年1月24日 不忘母亲款款恩情巨资回报社会公益 ——长春欣东企业集团投资光彩事业事迹综述 长春欣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吉林省规模最大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资产已达1.76亿元人民币。近几年来,该公司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以6460多万元的巨资回报 国家和社会。 一、投资6000万元,开创吉林省民营企业投资额最大的一项扶贫济困工程 吉林省农安县三岗乡宝泉村境内有一千多年历史记载的矿泉水资源,但过去由于这里交通不 便,资金困乏,村民靠种粮为生,人均收入仅400元,而乡镇企业给全乡农民带来的收益人 均每年只有8元。 欣东集团董事长马耕伟了解这些情况后认为:做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应该为当地群众办件实 事。于是提议董事会,投资6000万元,开发宝泉村矿泉水资源。公司引进了美国先进生产设 备,建立了矿泉水生产基地。该项目的投产,不仅增加了县乡财政收入,带动配套工业和第 三产业的发展,还解决了当地400余名农家子弟就业问题。该项目开发仅二年时间,使全乡 人均收入已达千元。 二、修致富路,欣东股民捐款400万元,奉献赤子之心 修桥铺路,是中国历来推崇的行善美德。欣东人致富不忘贫困人,在农安县三岗乡宝泉村开 发矿泉水资源的同时,也致力于当地乡镇产业的发展。 欣东集团拿出400万元修了一条11.9公里长的柏油公路,将偏僻的宝泉村与长白公路连接起 来,该路横穿三岗乡,解决了沿途8个村、22个自然屯过去因交通问题,雨季时粮食作物、 瓜果蔬菜运不出去的难题。 道路通、百业兴。交通的便利,使沿途村屯每年要较过去多种300垧(一垧合15亩)经济作物 ,一垧地多收入近5000元,全年就是150万元,这一项又为全乡人均收入增加55元。该路被 当地乡民树碑誉为“欣东路”。 三、捐资助教,欣东集团慷慨解囊21万元以表达全体欣东人尊师重教的一片心意  1994年4月,欣东集团向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学院无偿提供20万元资金,作为该院学科建设发 展基金,希望他们能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才。 此外,欣东集团还向希望工程、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长春市南关区资助教育办公 室、长春市大南镇后山小学两位贫困小学生等捐资捐物,款额总计达1.1万元。 四、造福社会,行善积德,欣东集团拿出43万元为慈善事业做贡献 1994年2月,欣东集团分别为吉林省残疾人基金会和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捐款10万元,1995 年4月,欣东集团又向吉林省慈总会捐款20万元。 除此之外,欣东集团在1995年8月,向吉林省桦甸、磐石受涝灾地区捐赠价值3万多元的物品 ,以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另外,又于1996年5月,为长春市的下岗职工捐款200 0元,以表示对他们的关心之情。 五、为发展文化事业献力,欣东集团资助经费达22万元 在1994年长春举办的国际电影节期间,欣东集团向电影节组委会捐赠4万元,向电影节卡拉O K歌手大赛组委会资助3万元,并在1993年8月吉林省文化厅举办的关东热闹节上,向组委会 赞助3000元。 1994年7月,中国新闻时事报道研究会在长春召开年会,欣东人为使长春能办好这样的盛会 ,自愿为组委会提供12万元的赞助经费,除此之外,在吉林省电视台新闻五分钟开播一周年 之际,吉林东北亚音乐台开台之际,欣东人向他们赞助经费达3万元。 吴泰集团设立“吴泰光彩助学基金” 吴泰集团公司,自1983年成立以来,依靠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扶持 和帮助,得到了较大发展。1993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重点扶持骨干企业,被温州市评为一级 明星企业。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加光彩事业,特别是不忘在贫困中的求学者。为了使 以 扶贫为主题的光彩事业落到实处,经1996年第三次董事会通过,决定设立“吴泰光彩助学基 金”。董事长吴敏已在1997年1月11日吴泰光彩助学基金设立仪式上宣布了这一决定。一期 总资本为100万元,于1997年1月开始实施。其宗旨、原则如下: 1、该基金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温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 活动。 2、该基金面向全国生活确实贫困的在校大专以上学生,主要资助他们的生活开支。一旦 确定,原则上资助直至该生毕业。金额和名额每年一定(1997年为50名)但原则上只增不减。  3、资助对象的确定,由温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牵头,有关学校提出初选名单,经“吴泰光 彩助学基金”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4、该基金总额只许增加,不许减少,具体操作规定另行制订。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定同志,中国光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胡德平同志专门发去贺电, 表示称赞和祝贺。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一民到会祝贺并讲话,中央统战部副局长王永乐、全国工商联信息咨询 部部长徐文孝同志也到会祝贺,并以中国光促会的名义书赠了“助学光彩、造福后代”的条 幅。   送:王光英、陈俊生、王兆国同志 中央统战部办公厅、五局、研究室、宣传办、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 扶贫办;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副秘书长; 全国工商联主席、副主席,名誉副主席、顾问,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 负责人及工作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 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全国工商联光彩事业工作委员会 各10份共印3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