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企业公民共创和谐社会
祝义才(江苏雨润集团董事长)

 人民政协报  2005-07-22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消灭绝对贫困,必须强化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而如何才能使贫困地区具有“造血功能”?
  我个人的经验是:不断在贫困地区投资建厂。
  雨润集团先后在苏北、皖北、大西北,包括四川部分地区在内的十多个贫困地区建成39家加工厂,去年直接带动120万农户、500万农民脱贫增收;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去年企业实现79亿元的销售,实现利税7.2亿元。
  我认为,有责任的民营企业家应该联起手来,在“社会生态链”的层面上看待自身和社会的关系,从强化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来规划自身的产业布局。也就是说,企业只有树立“企业公民”的观念和意识,把扶贫济弱、奉献社会化为日常的行为,才能真正践诺企业的社会责任。
  只有“好”的企业、“善”的企业,真正负责任的企业,才能够获得发展的社会许可,才能基业长青。因些,我建议民营企业家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身体力行的落实。
  第一是把“企业公民”的理念和意识渗入到企业的日常行为方式中,全力支持和拉动贫困地区事业的发展,与政府一起解决社会转型期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中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草根经济”,是靠国家的政策、吸吮着广大民众的乳汁成长起来的,一旦具备了一定的实力,但理应对社会做出全方位的反哺回报。
  第二是把“企业公民”的理念和意识,充分融入到企业的经济行为中,强化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促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经济交换”串起了商业社会的方方面面,但真正有实力的、有远见的大企业,更看重的是带来巨大社会效益的“社会交换”。作为“企业公民”,其社会责任感具体体现在“社会交换”上,着重经营中的道德和正面的引导力量。
  第三是大胆探索“企业公民”和“光彩事业”的对接点,把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对贫困群体的帮助作为长期的战略目标,并把自身行动视为促进民族复兴、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中华民族一向有乐善好施、扶弱济贫的传统,当代的民营企业家理应成为帮扶贫困地区走上小康路的重要力量。
  民营企业,归根结底是公众企业,以发展民族经济为己任,以造福社会为理想目标,以自身财富的竞争优势,通过帮扶到位,消除社会贫富差距,解决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促进整个社会系统健康可持续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