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光彩事业部 ))

全国工商联十届一次常委会议关于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决议
(2008年6月12日全国工商联十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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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特大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四川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四川抗震救灾已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国工商联十届一次常委会坚决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理重大灾害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会议认为,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工商联立即发出紧急通知,组织动员全系统参与赈灾;各级工商联积极响应,行动迅速,协调有序,措施得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勇挑重担,自救救人,倾力救灾。各地工商联、会员企业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扶危济困、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纷纷向灾区人民伸出援手,通过不同方式、不同途径积极参与救灾工作。特别要指出的是,地震灾区的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遭受重创、自救任务繁重、尽力安置受灾员工的情况下,依然倾囊相助,积极救助社会灾民。这充分展示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建设者精神。
  会议指出,各级工商联要认真做好抗震救灾第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学习和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灾区基层工商联干部在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人物和先进集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突出贡献和感人事迹。展现出改革开放3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康成长的精神风貌。
  会议强调,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中央要求,要把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工商联要坚决按照中央部署,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尽我们之所能,解灾区之所急,大力支持灾区,促进灾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工商联和全体会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思路,准确定位,做好部署,把灾民安置、灾后重建与扶贫、光彩事业工作相结合,把引导东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与恢复灾区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会员网络的优势,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援助。要充分运用非公有制企业在人才、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资源,积极投身灾区学校医院重建、和提供职业技术培训、扶持创业就业等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息息相关的领域,为灾民安置、灾后重建和发展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号召,各级工商联和全体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排除万难,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