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民政部报国务院审核后,下达批复文件,同意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成立。同年12月28 日,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正式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央统战部。2006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文件,同意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是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由中央统战部主管,现注册资金为3050万元。资金来源为海内外企业、个人、政府组织、团体、捐赠、赞助。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的宗旨是:促进光彩事业发展,支持社会扶贫和西部开发,培育扶贫开发示范项目,为参与光彩事业遇到困难的企业家排忧解难。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的成立是中国光彩事业发展史上一个带有标志性的事件。它为光彩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支撑平台,同时也为光彩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带来有益的启示。

 
·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一届三次理事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00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各位理事、监事: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本会2007年度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报请理事会议审议。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007年上半年度总收入848.46万元,其中企业捐赠收入752.4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95.99万元。支出总额1011.59万元,其中2007年上半年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支出640.85万元,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28.76万元;其余341.98万元是有关企业于2006年捐入基金会但要求于2007年上半年拨出的捐赠款。
基金会2007年上半年度财务收支具体情况:
  (一)上半年度捐赠协议签约金额2115.67万元。
  (二)上半年度捐赠协议签约金额中565.67万元捐款已到帐,2006年度捐赠协议约定中有186.8万元捐款到帐,累计捐款到帐金额752.47万元。
  (三)上半年度按捐赠企业要求拨付捐款到受赠单位640.85万元。
  (四)上半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28.76万元,是2007年上半年总支出的2.84%,其中,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75万元,行政办公支出5.81万元,按民政部要求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2.2万元。
  (五)基金会原始基金人民币3050万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经过基金会办公会议多次讨论研究决定,50万元存入银行定期存款,3000万元于2006年委托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两个金融机构进行两年期的委托贷款。基金会于2006年5月委托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办理与北京德高瑞丰经贸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委托贷款;于2006年8月委托农业银行天津塘沽支行办理与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1000万元委托贷款。目前原始基金委托贷款项目情况稳定,利息收入95.99万元如期划入基金会账户,并存为利息相对较高的定期存款。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财务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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