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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授予王树柏等24人光彩事业奖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0-03-23

 

  (2000年3月23日会长会议通过)


  

  光彩事业奖章是经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批准的,对参加光彩事业并做出突出成绩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进行表彰的全国性荣誉奖励。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提名推荐,本会评审决定,授予王树柏、叶志军、刘跃进、安治富、朱传生、余渐富、张泉水、李国基、李海仓、杨源、陆锦、陈毅锋、林青山、武希慧、金吉春、侯永生、高剑平、姜兴泽、赵满堂、唐万里、夏伟、柴云建、郭文雨、 谭树海光彩事业奖章,以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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