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29日)
各位理事、同志们:
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束不久,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在这里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议,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两年多来推动和实施光彩事业的经验,分析光彩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讨论今后全面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开展的工作意见。刚才姜春云副总理接见了全体理事,
并做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检阅和总结广大民营企业家致富不忘人民,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会议,是进一步鼓舞和组织我国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新形势下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两个文明建设再立新功的动员大会。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成功,我代表中央统战部,向大家表示热烈的祝贺!
从前年4月份十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发起光彩事业以来,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鼓励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光彩事业在实施只有两年半的时间里,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态势:广大民营企业家把参与光彩事业作为回报社会、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有效方式,积极投入到各地的扶贫开发活动中,目前已有数千名企业家在各地实施光彩事业项目近千个,到位资金达32亿元,一些项目已经开始产生效益,使贫困地区的一部分群众走上致富道路。各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从光彩事业活动中,看到光彩事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家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经济,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这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座重要桥梁,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因而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光彩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贫困地区的群众在参与光彩事业的实践中,认识到光彩事业是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经济行为,可以和民营企业家一起共谋利益、共同发展,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因而表现出了极大的积极性,成为推动光彩事业的巨大内在动力。各级统战部、工商联积极把光彩事业作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面旗帜,作为发展、培养、锻炼、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分子队伍的一个载体,从宣传发动、舆论引导、行动示范、组织推动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光彩事业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展开。光彩事业开展时间很短却能出现这样的局面,说明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件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新生事物,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我们要满腔热忱地继续给予支持和大力推动。今天在座的各位理事,都是实施光彩事业的带头人和模范实践者,我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全国所有参与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前不久结束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立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认真解决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紧迫问题,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和重要措施,特别是提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树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助人为乐、扶贫帮困、共同前进的时代风尚。我们要在实施光彩事业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光彩事业是一项事业,又是一种精神。今年4月16日,江泽民总书记为光彩事业题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李瑞环同志称赞光彩事业既是一种扶贫的经济行为,又是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道德行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光彩事业的肯定和支持,为光彩事业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也指出了光彩事业是一项义利并举、义利兼顾的扶贫举措。它的基本精神是互惠互利和互助互爱。互惠互利,就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平等、公平的原则,把贫困地区的资源、劳动力优势与民营企业家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投资者和贫困地区群众共同得到利益。互助互爱,就是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富了不忘国家和人民,自觉回报社会,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只有互惠互利,光彩事业才有生命力,才能持久地坚持下去;只有互助互爱,光彩事业才有凝聚力和影响力,才能发扬光大、健康向上。互惠互利和互助互爱是光彩事业的两个方面,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体现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我们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通过光彩事业活动,让更多依靠党的好政策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家亲身感受老少边穷地区的落后和贫困,加深理解党和国家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民营企业家奉献社会的历史责任感和爱国心。通过光彩事业活动,把党的政策和意图贯彻下去,把思想道德感情揉进去,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引导他们处理好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通过光彩事业活动,让民营企业家在扶贫开发中树立高尚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自觉做到爱国、敬业、守法,实现高尚的、积极的人生追求,塑造自身的良好形象,把统一战线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年9月,在我国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人民再次发出了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总动员。江泽民同志郑重地向全党提出:“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是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消除贫困,实现全民族的共同富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既定目标。“贫困不是社会主义”,是邓小平同志的一句名言,也可以说是中国人民开展消除贫困斗争的一个宣言。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近三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目前全国仍有65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关键的攻坚阶段。党中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部队、工商企业、科研院所等,都要各尽所能参与扶贫,为贫困地区献爱心、送温暖、做贡献。光彩事业作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要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投入光彩事业中来。光彩事业从倡议到现在只有两年多时间,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各地区的发展也不平衡。我国现有民营企业70万家,而目前参与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才几千人,说明这支队伍还大有发展的潜力。我们要继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的扶贫精神,宣传光彩事业的重大意义和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宣传光彩事业中的先进典型,发动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壮大实施光彩事业的力量。我们推动光彩事业还需要得到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争取把光彩事业项目纳入各级政府的扶贫规划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要主动与国务院扶贫办公室联系,列出全国光彩事业的重点项目,并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相对接,实行重点支持。有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市,要把开展光彩事业与对口支援结合起来,配合各级政府搞好对口支援工作,以求得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工作中的配合,切实把光彩事业的扶贫项目办好,办出成效,为消除贫困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理事,两年多来,光彩事业的实施主要是以“考察推动”的形式进行的。我们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考察、制定政策、建立机构,启动了一批扶贫开发的项目,并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投资开发形式和成功的经验。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过去大规模的考察推动,不再是主要的活动形式,今后要以“项目推动”的方式实施光彩事业,通过项目的选择、考察、论证、落实,辅之以政策协调、资金支持和服务咨询。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光彩事业的政策、资金、信息、宣传、荣誉等社会支撑系统。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和各地的光彩事业机构,要做好光彩事业的服务工作,使之真正成为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管理光彩事业的有力机构。总之,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宣传舆论为先导,以政策措施为后盾,以组织机构为保证,以落实项目为核心,以社会荣誉为补充,把这些环节和要素合理组织、运用起来,使推动和实施光彩事业的系统工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推动光彩事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同志们,光彩事业的实施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赞赏,我们对光彩事业的未来充满着信心和希望。我们相信,这次会后,我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能够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与贫困地区人民一起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共同奋斗,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最终消除贫困,实现全民族的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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