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三届一次理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明确了今后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中央统战部和中国光彩会,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二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基金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实施“光彩行”公益项目、运作专项基金、支持灾后重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里凝聚着理事们的积极参与、热心奉献,也得益于中央统战部的有力指导和支持。
中央统战部历来十分重视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工作。这次换届,理事人选、章程修改等重要事项都是经中央统战部研究同意的。孙春兰部长专题听取这次换届工作汇报,对基金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会还要亲自接见大家并作重要指示。
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是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协商后提出的,既有多年来积极参与支持光彩事业,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家代表,也有在公益研究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代表,还有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公益基金会代表。经过换届,理事会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基金会开拓发展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与时俱进
当前,我国正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济发展也已进入新常态,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任务更加繁重,光彩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要实现新发展、新作为,必须清醒认识、深刻把握新的时代要求,在已有成绩基础上不断实现与时俱进。
(一)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就是脱贫攻坚,决不能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号召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此,中央提出要引导民营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国务院明确把光彩事业列为全国十大扶贫公益品牌之首。11年前,中国光彩会从民营企业队伍日益壮大、帮扶领域不断扩大、帮扶项目迅速增加的实际出发,为使光彩公益项目获得更稳定的资金支持,根据参与光彩事业的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愿望,经中央统战部批准和民政部注册,正式成立了光彩事业基金会。可以说,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是适应光彩事业参与扶贫开发的需要而诞生的,并为促进支持光彩事业健康发展而服务的。我们三届理事会任期的这五年,正值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当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还不活跃、不深入,发挥作用还不充分,光彩事业基金会也存在对精准扶贫结合不紧、投入不够等问题。新形势下,光彩事业基金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要按照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发力,把工作重心放到团结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上,着力发挥对公益类产业扶贫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二)把握促进“两个健康”这一工作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这深刻揭示了“两个健康”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意义。根据这一重要论断,中央明确把促进“两个健康”确立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题,这就必然要求光彩事业也要紧扣“两个健康”谋划各项工作。光彩事业基金会的重要任务是服务光彩事业发展,也必须自觉服务于“两个健康”。总书记多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这就要求基金会工作必须提高站位,防止就捐款而捐款,就慈善做慈善,而是要着眼促进两个健康良性互动更好发挥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方向,是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此,要努力把基金会活动办成民营企业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有效载体,引导民营企业家深入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 的深刻内涵,以回报社会、造福群众的实际行动,增进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和认可,实现企业更可持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路径,是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为此,要努力把基金会组织建成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实践中更好地接受教育、提升境界、修养品格,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使命担当。
(三)把握公益慈善事业有序、规范发展大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发展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发展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促进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发展作出了部署,提出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完善慈善法律法规,完善鼓励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规范和引导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14年底,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又正式启动实施,为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党和国家关于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传递了两个明确而重要的导向,一是支持鼓励公益慈善事业和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二是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化和公益慈善组织依法规范运作和管理。近些年来,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发起成立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情况不断增多,涌现出不少运作比较规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要继续走在全国同类基金会前列,必须紧紧把握国家支持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新要求,对照国内外影响力大、美誉度高的公益基金会组织,认真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让管理更加规范、机制更加灵活、参与更加便利、资金使用更加高效,不断提升基金会品牌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吸引和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基金会工作,充分发挥基金会的“公募”优势、“光彩”特色。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有为才能有位”。基金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统战工作和扶贫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项目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导向,积极探索提升服务光彩事业发展的水平,不断推进基金会工作提质增效。
(一)全力聚焦“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为适应脱贫攻坚新任务,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于2015年10月正式发起了“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评价,被纳入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年多来,我们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调要把精准要求贯穿行动始终,使行动得以扎实推进,成为社会扶贫领域动作快、做法实、参与广、影响大的品牌之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光彩事业要把开展好这一行动作为重中之重来部署和推进,也必然要求光彩事业基金会着力聚焦、全力服务好这一行动。近两年来,光彩事业基金会通过与民营企业签订捐赠协议、与贫困地区政府签订资助协议的方式,搭建了村企沟通桥梁和共建载体。下一步,要在总结提高基础上,引导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基金会有效参与到行动中来。特别是要通过基金会的规范运作和严格管理,使资金更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积极向捐赠人反馈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捐赠人对基金会的信任度。
(二)精准把握“光彩行”公益项目。“光彩行”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发展成为服务改善民生、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活动。在今年两次中国光彩事业行活动中,基金会在探索产业帮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与以往“光彩行”活动主要实施学校、养老院、卫生室等公共设施类项目有所不同,“庆阳行”“德宏行”精准聚焦243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民营企业捐赠的4049万元善款全部用于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使8000多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实践证明,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具有较强的“造血”功能,能够有效提升公益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支持贫困村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帮助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是今后光彩行公益项目实施的主要方向。光彩事业基金会要在深入实地调研论证的前提下,以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量身打造符合当地资源优势与产业基础的特色帮扶项目,加强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培训机构、种养基地、专业大户的合作,进一步探索利用民营企业捐赠资金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更有效途径和方式,实现公益资金投入的最大效益,充分彰显光彩行公益项目的品牌效应,成为提升光彩事业和基金会品牌影响力的“活广告”。
(三)着力协助解决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民生连着民心,关系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补上社会建设“短板”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社会事业、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一个实施载体,密切关注并积极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既是职责使然,也是优势所在。近年来,基金会针对社会突出问题,与专业机构和民营企业合作,针对生态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少数民族地区医疗等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设立了10余个专项基金,成功实施了一批公益项目。光彩事业基金会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在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家意愿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参与或设立专项基金,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新思路新方法。重点要关注教育、养老、医疗、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务实和可持续的要求,进行充分考察和论证,设计打造更切合困难群众需求、更易落地见效的专项基金或品牌项目。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力量,注重吸收更多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的参与,提高专项基金的运作水平。
(四)大力培育和传播光彩精神与慈善文化。光彩事业的发起和发展,为我们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有效抓手。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作为服务光彩事业发展的全国性公益慈善组织,应该把实施公益慈善项目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多做培养人、引导人的工作。要广泛传播以“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为核心理念的光彩精神,按照孙春兰部长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五届一次理事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努力成为光彩事业理念的明白人、光彩品牌形象的代言人和光彩扶贫实践的带头人。要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企业、进商会,使慈善精神深深融入广大民营企业家价值追求,融入企业文化基因。对参与光彩公益事业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慈善组织,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宣传,发挥示范效应,使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受到教育,自觉参与到为群众解困、为党和政府分忧的行列中来。
三、创新机制,加强规范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成立以来,虽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用高标准来要求和衡量,还有不少短板和不小差距,存在着募集资金渠道狭窄、活动方式不新颖、机制不够灵活、规范管理和专业运作水平不够高、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等问题。短板就是问题,差距就是潜力。回避问题是最大的问题,问题导向就是努力方向。下一步,基金会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制度促规范,不断提升科学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是基金会事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没有规范化,就不可能有公信力,也不可能有专业化。根据《慈善法》和国家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基本导向,推进光彩事业基金会规范发展,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募集资金要规范。“法无授权不可为”。基金会公开募捐资格要在新条例出台后,及时进行重新申请认定。开展公益活动向企业家募集资金,组织发动和教育引导是必要的,但要充分尊重企业家意愿,不能搞强行摊派。二是接受捐赠要规范。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要确保捐赠的公益性,防止出现借公益捐赠之机,行高调炒作之实。少数企业捐赠,一看领导来不来,二看有没有电视台,三看自己能得到多少私利。这类捐赠一定要杜绝!三是项目管理要规范。任何项目必须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主体,注重集体研究和发挥理事会作用,不能出现简化程序、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等现象,不能出现公益基金转借、挪用现象,确保光彩基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公益项目上。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不搞下不为例。对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协调方式和法律途径尽快妥善解决,不能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可以尝试通过适当方式促进公益资产保值增值,但一定要选好合作伙伴,要有保底措施,防范各种风险。四是信息公开要规范。着眼增强和维护基金会的公信力,要严格遵守《慈善法》关于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进度等有关具体规定,进一步推进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倒逼基金会规范管理的利器。
(二)不断增强基金会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引导基金会“募用分离”这一发展方向,即将出台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把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基金会定位为资助型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要适应这一新的定位,及早着手谋划转变运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增强组织活力和竞争力,努力做公益基金会发展的先行者。一是要积极扩大基金会注册资金。目前光彩基金会注册资金的规模与国家政策导向有不小差距,与基金会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任务也不相适应。希望各位理事从自身做起,带动更多民营企业家,以多种形式支持基金会充实扩大注册资金规模。二是要探索创新公益资金募集和使用方式。今后,“光彩行”公益活动可以考虑尝试以定向募捐和公开募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中国光彩会理事、全国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常委等特定对象范围内开展定向募捐的基础上,按照法定方式面向更多的民营企业募集善款,以支持更多的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三是要探索资助公益类课题研究。我国公益基金会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实践基础比较薄弱,下一步快速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光彩事业基金会应主动关注慈善事业和基金会发展的一些基础性、前赡性、政策性问题,尝试参与和支持有关课题研究,促进完善和创新公益慈善领域的政策法规,为民营企业基金会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建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是基金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中央在部署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都对加强基金会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光彩事业促进会、光彩事业基金会与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共同建有党的基层组织。下一步,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帮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基金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基金会按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及时发现、报告和协助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当选光彩事业基金会的理事,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理事就要“理事”,就要自觉参加基金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认真履行好理事职责。希望各位理事在未来任期中,能够拿出时间和精力,以饱满的热情和真心的付出参与这项事业,主动为基金会开展业务和改善管理献计出力,为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