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宣读了有关批准成立平昌县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文件,审议通过《平昌县光彩事业促进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理事、秘书长等并举行授牌授印仪式。
会议指出,平昌县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成立,是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的生动体现,对进一步动员全县内外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大做好平昌县光彩事业,必将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要牢记宗旨,深刻理解光彩事业的核心要义,把“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事业核心理念作为光彩事业促进会的行动指南;要勇担责任,展现光彩事业的时代风范,集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异地平昌商会和其他统战成员之力量,更好地服务平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领导,推动光彩事业蓬勃发展,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扬典型光彩事迹,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