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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再次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发布时间: 2022-01-13

  1月12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正式发布,授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等281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于1995年10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27年来,光彩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坚持“产业+公益”双轮驱动,在配合三峡库区移民、国土绿化和生态治理、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共牵头举办35次光彩行,吸引1.23万人次民营企业家参加,落地项目1483个,实际投资额7959.07亿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与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于2015年9月共同发起实施的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截至2020年底,进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民营企业有12.7万家,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7.32万个);产业投入1105.9亿元,公益投入168.64亿元,安置就业90.04万人,技能培训130.55万人,共带动和惠及1803.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次表彰活动,累计表彰了1714个社会组织,有力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振奋了社会组织士气,推动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积极践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核心理念,坚持“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共同富裕”光彩事业宗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广泛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努力作出新贡献。

相关链接: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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