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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授予郝建秀等22人光彩事业奖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4-04-21

  (2004年4月15日会长会议通过)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提名推荐,本会评审决定,授予郝建秀、郝续宽、刘保国、高振富、郭广昌、王建沂、郑胜涛、胡 炯、林欧文、王再兴、刘德顺、陈泽民、刘新才、陈大光、符史钦、杨大陆、李学春、孙甚林、王 伟、来辉武、张金山、热迪力·阿布拉光彩事业奖章,以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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