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
尊敬的刘延东副主席、黄孟复副主席,
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对中国光彩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光彩事业是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领导下,广大民营企业家发起的一项扶贫济困的宏伟事业。自1994年以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以与“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共求发展,共谋利益,共享文明,共同富裕为宗旨,大力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为推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中具有独特的资本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人才优势,2004年,国家林业局、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两年来,在双方领导的关心下,联合工作机制不断深入,联合工作内容不断扩展,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
一是针对民营林业发展现状和方向开展联合调研。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国家林业局领导相继赴内蒙古、广东、福建、宁夏、甘肃、湖北分别就森工发展、民营林业、防沙治沙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是面向民营林业企业,开展联合培训。分别于2004年8月和2005年9月在内蒙古牙克石、河南郑州举办了两届民营企业家林业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120多名民营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听取林业政策法规、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投资贷款、速生丰产林建设等专业知识介绍。
三是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激励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国家林业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确定每两年表彰一次为国土绿化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首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今天即将揭晓。
四是开展联合宣传,普及林业知识。利用各自优势,向社会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
联席会议制度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刘延东同志于2004年8月,接见联合工作部门人员,并就民营企业参与林业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在国家林业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推动下,全国大部分省(区、市)都相继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工作机制。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作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的纽带,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对于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为加快林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启动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林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呈现出全国动员、盛世兴林、加快发展的喜人局面。
非公有制林业正在成为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新世纪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营经济参与林业建设范围越来越大,投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建设内容越来越丰富。据统计,目前我国非公有制森林蓄积量达到全国总量的6.8%。实践证明,非公有制林业在推动造林绿化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参与林业建设和国土绿化事业是利国、利民、利企于一体的重要途径,是充满希望、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是造福人民、造福子孙的光彩功德。
为推动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国家林业局将陆续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在投资主体、经营方式、利益机构、政策保障等多方面为民营企业家参与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在商品林建设方面,确定对私有林开放,各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在公益林建设方面,引入民营机制,局部地区可以实行公有民营。在产权制度方面,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化林业产权制度。
最后,衷心感谢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对林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民营企业家为林业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并诚挚地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继续关注和积极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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