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015年度总收入12,684.02万元,其中企业捐赠收入11,579.30万元,流动资金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104.72万元。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015年度支出总额19,138.32万元,用于公益事业支出18,836.87万元,其中拨付2015年企业捐款7,621.59万元,拨付以前年度企业捐款11,215.28万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101.71%,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的规定。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301.45万元,是2015年总支出的1.58%,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
二、2015年度捐赠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1.企业捐“2014年光彩事业行”项目930万元。
2.企业捐“2015年光彩事业行”项目1,864.50万元。
3.企业捐“2016年光彩事业行”项目645万元。
4.许健康及所属企业捐“晋江安海镇新农村建设”项目2,000万元。
5.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纪录片拍摄项目700万元。
6.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捐文化教育等项目685万元。
7.陕西荣民房地产有限公司捐陕西汉中市留坝县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300万元。
8.亨通慈善基金会捐江西广昌县五所农村小学建设项目300万元。
9.北京麟淇贸易有限公司捐8000件棉衣(实物)价值226.29万元。
10.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捐文化教育等项目122万元。
11.劲牌慈善公益基金会捐江西广昌县农村小学建设项目100万元。
12.雷菊芳捐“西藏文化传承与保护专项基金”618.53万元。
13.企业捐“西部光彩帮扶专项基金”334.09万元。
14.企业捐“中华红丝带基金” 2,005.29万元。
15.中国民生银行捐“光彩·民生西藏先心病儿童救治专项基金”609.62万元。
(二) 大额捐助支出情况
1.“2012年光彩事业行”资助“宁夏同心县枸杞种植基地”项目末期款1,125.62万元。
2.“2013年光彩事业行”资助“西藏曲水县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建设”项目末期款354.96万元、“延安八一敬老院康复楼建设” 项目末期款581.74万元、“金寨县白塔畈镇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款1,500万元。
3.“2014年光彩事业行”资助“新疆洛普县、墨玉县、和田县、和田市天然气入户”项目2,000万元,“新疆喀什地区贫困农户炊事采暖炉”项目1,000万元,“河南新县光彩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末期款972万元,“新疆建设兵团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750万元,“新疆阿克陶县巴仁乡人畜饮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700万元,“南疆乌什县养羊基地”项目末期款183.84万元,“河南新县教育助学”项目70万元。
4.许健康及所属企业资助“晋江安海镇新农村建设”项目1,002.15万元。
5.中国烟草总公司资助“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纪录片拍摄项目543.20万元。
6.天津大通投资集团资助文化教育等项目685万元。
7.陕西荣民房地产有限公司资助陕西汉中市留坝县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240万元。
8.亨通慈善基金会等企业资助江西广昌县五所农村小学建设项目315万元。
9.北京麟淇贸易有限公司资助广昌县、昭通县、织金县、吉林、西藏等地8000件棉衣(实物),价值226.29万元。
10.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资助文化教育等项目50万元。
11.泛海公益基金会资助“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项目支出90万元。
12.“西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项基金”资助西藏古籍修缮、藏区诊所运行、贫困学生助学、援外救灾、文化纪念馆建设等项目支出610.85万元。
13.“西部光彩帮扶基金”资助“织金县人畜饮水工程”、“新疆乌什县果蔬烘干房及种鸽养殖”、“广西隆安县排洪渠道工程”等项目支出779.19万元。
14.“中华红丝带基金”资助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老人、红丝带家园、民生银行爱心学校、健康包发放等项目支出3,654.47万元。
15.中国民生银行资助“光彩·民生西藏先心病儿童救治专项基金”项目救治藏区71名患儿费用支出486.17万元。
16.“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资助“甘肃定西生态林”、“农村安全饮用水指南编制及发放”、“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等项目支出248.46万元。
17.“同心·光彩助学专项基金”资助“贵州毕节2015年100名受助生”项目支出60万元。
18.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红心猕猴桃产业基地项目支出237.87万元。
三、2015年度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情况
2015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301.45万元,其中:
1.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3.22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24.29%。其中基金会2015年聘用人员8人,人均0.76万元/月(含住房公积金)。
2.补发聘用人员1人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30.54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10.13%。
3.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支出14.73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4.89%。
4.办公费用支出28.75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9.54%。
5.固定资产折旧5.98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1.98%。
6.邮电费支出0.81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0.27%。
7.差旅费支出20.92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6.94%。
8.办公场所装修费61.68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20.46%(按照统战部机关要求,2015年1月光彩会办公场所搬至荣丰办公区)。
9.办公场所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10.20万元,办公用房使用费40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16.65%。
1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上缴工会经费1.56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0.52%。
11.按民政部要求进行年度审计支付费用4.60万元,按国税局要求进行所得税审计支付费用4万元,公告费0.5万元,法律顾问费3万元,装修工程审计费0.96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4.33%。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