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年度总收入17,249.52万元,其中企业捐赠收入16,953.60万元,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95.92万元。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年度支出总额17,855.65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支出17,629.32万元,公益事业支出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226.33万元,是2016年总支出的1.27%,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
二、2016年度捐赠大额收入和大额支出情况
(一)公益事业大额捐助收入项目
1.企业捐“2014年光彩事业行”项目230万元。
2.企业捐“2016年光彩事业行”项目3,748万元。
3.福建宝龙集团捐“美丽乡村”福建安海镇溪边自然村建设款3,000万元。
4.永同昌集团捐“云南昆明东川区医疗、教育精准扶贫”2,000万元。
5.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捐“陕西定边县白泥井镇精准扶贫”1,000万元。
6.泛海公益基金会捐“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1,000万元。
7.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捐基金会原始基金1,000万元。
8.企业捐“西部光彩帮扶基金”2,533.30万元。
9.企业捐“中华红丝带基金专项基金”1,273.77万元。
10.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捐“西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项基金”200万元。
11.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黔西南定点帮扶”200万元。
12.毛铺健康酒业有限公司捐“黔西南定点帮扶”100万元。
13.亨通慈善基金会捐“江西广昌县五所农村学校建设”100万元。
14.正邦集团捐“江西广昌县农村学校建设”100万元。
15.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江西广昌县农村学校建设”100万元。
(二) 公益事业大额捐助支出项目
1.“2014年光彩事业行”资助“河南新县特殊教育助学”、“喀什地区农户炊事采暖炉”、等项目款467.59万元。
2.“2015年光彩事业行”资助“湖北红安县农村卫生室建设”914.26万元。
3.“2016年光彩事业行”资助“甘肃华池县公益帮扶项目”1,000.29万元;资助甘肃庆阳市助困服装322万元;资助“云南陇川县公益帮扶项目”1,412.84万元。
4.福建宝龙集团资助“美丽乡村”福建安海镇溪边自然村建设款3,574.64万元。
5.永同昌集团资助“云南昆明东川区医疗、教育精准扶贫”2,000万元。
6.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助“陕西定边县白泥井镇精准扶贫”1,000万元。
7. 泛海公益基金会资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608.23万元。
8.“西部光彩帮扶专项基金”资助改善民生项目3,088.65万元。
9.“中华红丝带基金专项基金” 资助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接受正常教育、医疗、生计以及一系列普及宣传预防艾滋病项目992万元。
10.“西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专项基金”资助藏区学校食堂建设200万元。
11.“光彩民生西藏先心病儿童救治专项基金”资助西藏地区儿童在北京、成都治疗、食宿行等费用1,063.84万元。
12. 企业资助“江西广昌县农村学校建设”418.20万元。
13.中国烟草公司资助《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宣传片制作费135.80万元。
14. 复星公益基金会资助文化教育事业122万元。
三、2016年度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情况
2016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226.33万元,其中:
1.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0.44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35.54%;
2.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支出18.88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8.34%;
3.差旅费27.12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11.98%;
4.固定资产折旧及清理7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3.09%;
5.办公费54.53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24.09%;
6.办公场所物业费7.84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3.47%;
7.邮电费支出1.88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0.84%;
8.按民政部、国税局等国家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的审计等各项费用28.64万元,占工资福利和行政支出的12.65%。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2017年2月7日